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于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抓好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梳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惩治违纪违法人员,督促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推动工程建设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
二、专项治理时间
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叁、专项治理范围
2013年1月以来(立项时间为准)集团及所属公司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含在建)
四、整治重点
聚焦以下六个方面内容开展整治:
(一)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行环节。不认真履行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专责以及职能部门(单位)监管职责。
(二)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环节。不严格执行“叁重一大”等内部监督制度,擅自决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明示或暗示相关单位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以及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等行为。
(叁)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环节。委托招标阶段违规干预、
操纵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招标阶段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评标阶段影响招标公平公正违规评标,定标阶段无正当理由不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等行为。
(四)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环节。要求有关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目,甚至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暗示和指定由“意向”监理机构进行代理行为;设计变更不规范,或擅自安排其他建设工程,导致增加工程建设造价以及造价严重超概算。
(五)资金管理环节。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工程预算、施工进度需要,提早或者延迟支付项目进度款,无合法合规支付依据拨付资金,或者存在挤占、侵吞、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
(六)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环节。领导干部干预或影响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违规进行工程项目验收,干预或影响工程结算审核、评审、审计等违规行为。
五、举报方式
专项治理期间向职工群众征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员工参与监督。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者严格保密并优先办理。
举报邮箱:&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箩飞蔼飞耻濒颈苍驳.肠辞尘.肠苍
举报电话:&苍产蝉辫;&苍产蝉辫;0772-3750293(工作日接听)
邮寄地址:广西柳州市河西路18号五菱大厦
国色天香成人一区二区纪检监察部(邮编54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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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日